关于印发《惠州市守信激励服务实体经济十条措施(试行)》的通知
文章出处:信用广东编辑:信息中心浏览量:发表时间:2022-08-04
惠州市守信激励服务实体经济十条措施
(试行)
为进一步做好广东省信用建设服务实体经济发展试点工作,充分发挥守信激励的正向作用,让更多的企业及个人享受到信用红利,不断提升信用感知度,助力我市实体经济发展,引导形成“知信、用信、守信”的良好社会氛围,现制定如下激励措施。
一、激励对象
国家下发的红名单(a级纳税人、海关高级认证企业等),且近三年无不良信用记录的主体。
二、激励措施
(一)信易办。在办理节能审查、排水许可、规划许可、建设项目环评审批、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雷电防护装置设计审核、雷电防护装置竣工验收、卫生许可证、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证等涉企行政许可事项方面适用告知承诺制。在建设工程项目审批、建筑规划施工办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消防设计审查、采用非告知承诺方式申报的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等方面适用容缺承诺制。在户籍管理、市场主体准营、资格考试、涉税事项、社会保险、社会救助、健康体检、法律服务等方面适用证明事项承诺制。(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局、市能源和重点项目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气象局、市卫生健康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市市场监管局、市教育局、市税务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等,参与单位:各县区政府)
(二)信易贷。通过惠州市中小企业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广东省中小微企业信用信息和融资对接平台(粤信融平台)推荐给银行查询了解。有融资需求时,优先推荐到全国“信易贷”“粤信融”等平台;优先作为金融(征信)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推荐对象。在办理银行业务时享受vip绿色通道。优先安排“银税互动”年度额度。(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局、人民银行惠州市中心支行、惠州银保监分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税务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等,参与单位:各县区政府)
(三)信易服。在涉税、社保、户政、交管、交通运输行业行政许可等公共服务事项办理中享受绿色通道。通过申请可获得有关经济案件的法律咨询。在申报政府投资补助、项目贴息、国债资金补助、项目立项等方面,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申报省、市工业和信息化、农业、科技、商务等领域专项资金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并提供给金融机构作为参考。在申请专利、商标行政保护和凯发体育网址的版权登记等方面优先办理。优先入选a级纳税人、海关高级认证企业培育库进行重点培育。在慈云图书馆一次性可借阅5本,总额不超过500元的图书,并延长借阅时间。(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局、市税务局、市公安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管局、惠州海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等,参与单位:各县区政府)
(四)信易检。在生态保护、规划建设、交通运输、农业产销、商贸流通、卫生健康、安全生产、市场监管、医疗保障、城乡管理、消防安全、气象防雷安全检查等日常检查中,优化检查频次。在没有被举报投诉或相关部门提请稽核,且年度社保缴费基数申报调整无异常情况下,免予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稽核。在没有被举报或投诉的前提下,免予劳动保障主动监察。在市属国有企业年度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中予以认可并适当加分,并在下年度检查计划中减少检查工作量。对易制毒化学品企业,公安巡查频率不高于每半年一次,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协会主动上门走访每半年不少于一次,每三个月不少于一次的电话回访,主动了解企业需求,为企业解决困难。(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医疗保障局、市城管执法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市气象局、市国资委、市公安局等,参与单位:各县区政府)
(五)信易投。鼓励在政府投资工程招投标中获得适当加分。鼓励取消或降低投标保证金,对诚信供应商减免履约保证金,其中在市政道路工程招投标中,按法定最低标准缴纳保证金。优先适用信用 电子保函服务。在林权流转,土地矿业审批、出让、评估、资质管理方面,同等条件下获得优先支持。在涉及林木采伐,建设工程使用林地审核、审批方面,同等条件下获得优先支持。在电力交易中,可不提供信用保证。(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林业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参与单位:各县区政府)
(六)信易业。优先纳入就业见习单位(基地)。优先推送院校毕业生、劳务输出基地、失业人员等群体信息,优先安排参加人社部门组织的外出招工引才活动。同等条件下优先纳入高技能人才培养载体建设项目和技工院校产教融合集团化发展建设项目。企业的人力资源法律事务工作者优先参加劳动争议调解员培训,优先聘用为调解员。市供销社直属的农资经营企业根据信誉度对农户购买农资给予一定的赊购额度,允许农户三个月后支付农资款,并对长期合作的农户提供免费的测土配方服务。(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供销社,参与单位:各县区政府)
(七)信易奖。在推荐“五一”劳动奖、优秀企业家、“南粤新乡贤”、惠州好人、道德模范、青年文明号、青年岗位能手、学雷锋活动示范点、岗位学雷锋标兵、学雷锋先进典型、“模范职工之家”、文明单位、就业创业工作先进集体、青年商会会员单位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可作为工商联执委以上职务、青年联合会委员的重要参考。鼓励各行业协会(商会)在评选本行业企业荣誉、职务人选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作为正面典型在诚信活动中加大宣传。(责任单位:市总工会、市委宣传部、市工商联、团市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发展改革局等,参与单位:各县区政府)
(八)信易租。鼓励在入驻工业园区、众创空间、孵化器时,减免办公场所、办公设备、土地使用等租金、免除一定期限的物管费、减免租赁押金。在有条件的工业园区,优先获得创业服务券支持。在申请政府人才公寓方面,予以优先。在办理供水、供电、燃气等方面给予便利。(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国资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参与单位:各县区政府)
(九)信易医。鼓励有条件的医院,在医保支付范围开辟先诊疗后付费绿色通道。推行预留停车位、免收住院押金、陪护床免费借用、免费提供院内电瓶车接送服务等服务,提供包括特诊、优诊、体检、康复等的“一站式”服务。(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局、市医疗保障局,参与单位:各县区政府)
(十)信易游。在乘坐长途客车、火车、高铁、飞机、客船时,享受优先通道服务。鼓励各景区推出门票折扣优惠,赠饮矿泉水、赠送旅游纪念小礼品,免押金租借游船、自行车等。鼓励a级景区推出“门票换消费”增值服务、活动日门票优惠、特价年票等活动;鼓励旅行社联合景区推出“门票 车票”捆绑套票。鼓励酒店、民宿推出入住免收押金服务或在不降低服务标准的基础上,推出限时促销打折等活动。鼓励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委托旅行社开展党建、公务、工会、会展等活动,适当提高预付款比例。购买旅游年卡享受最低折扣优惠。(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参与单位:各县区政府)
三、实施方式
依托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由政府部门、事业单位及有关企业组成守信激励联盟,通过两种方式向企业及个人实施激励措施。
(一)方式一:通过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实施激励。将业务系统与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对接,定期向单位推送激励对象信息,在激励对象办理事项等过程中,业务系统可以直接查询到激励对象信息,提醒单位对其实施激励措施。原已嵌入企业信用信息及红黑名单信息的系统无需重复对接。
(二)方式二:通过“惠信码”小程序(诚信激励平台)实施激励。激励对象在“惠信码”中完成实名认证后,将激励对象信息在“惠信码”中进行展示,激励对象可以查看能够享受的激励措施,在到达激励场所后,向守信激励联盟单位展示诚信二维码即可享受。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有关部门、各县区要充分认识守信激励工作的重要性,将其作为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举措,强化协调配合,出台相关配套政策,制订细化落实方案,做好对外公告工作,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二)完善工作机制。市有关部门、各县区要对照措施清单,明确专人负责,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并于每季度末,将本部门工作进展情况反馈市信用办。对工作开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沟通解决,以促进工作确实取得成效。在实施激励过程中,如激励对象出现失信行为,依法依规予以记录并共享至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三)强化宣传引导。市有关部门、各县区要加大宣传力度,结合“诚信建设万里行”活动,面向社会群众开展政策宣讲,提高政策知晓度和覆盖面。通过部门网站、新闻媒体、微信公众号等,及时报道好经验好做法,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本措施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两年。